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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考试要求及须知

07-08(2)期末考试要求

外国语学院学生期末考试注意事项

  1. 考生应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,按监考教师规定的考号入座。考试开始后考生迟到15分钟按放弃考试处理。
  2. 考生进入考场应携带考试卡或学生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否则监考教师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。
  3. 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词典(包括电子词典),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。
  4.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,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。
  5.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和指令。
  6. 对考场内发生的任何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,监考教师有权当场做出处理,填写考试作弊处理单,并上报学院,由学院做出最终处理意见并报请学校审批。

外国语学院
2008年6月11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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